5月2日,欧盟委员会对《欧盟-英国贸易与合作协定》(TCA)下设仲裁庭就“沙鳗禁渔”争端作出的最终裁决表示欢迎。裁决结果支持欧盟在多个关键条款上的解释立场。
仲裁庭认为,英国禁止欧盟渔船在北海英格兰水域捕捞沙鳗的做法不符合“比例原则”,违反了TCA中允许欧盟渔船进入该水域捕鱼的义务。同时,裁决也指出,尽管欧盟与英国在渔业管理上享有自主权,但这一权力应在协定框架内行使,不能任意设限。仲裁庭强调,渔业管理措施应基于最佳可得的科学依据,并且应公平且不具歧视性。根据裁决,英国必须立即遵守相关义务,并在30天内告知欧盟将采取的整改措施。
此次争端起因于2024年3月26日英国单方面宣布禁止欧盟渔船在其北海英格兰水域及所有苏格兰水域捕捞沙鳗。欧盟对此举合法性提出质疑,并于同年4月正式启动磋商程序。因磋商未能达成共识,双方于2024年11月18日根据TCA争端解决机制启动仲裁程序。听证会于2025年1月28日至30日在海牙和平宫举行,常设仲裁法院(PCA)担任此次案件的注册机构。
参考资料:欧盟委员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