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FTA咨询网

首页>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之窗

来源: 类型:

瑞士修订自欧盟以外国家(地区)进境货物的植物检疫要求



瑞士修订自欧盟以外国家(地区)进境货物植物检疫要求,自2022年5月3日生效。修订内容主要是依据瑞士《植物健康条例》和《农业和生产性园艺植物检疫措施条例》等,新增对多种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入境检疫要求。瑞士自欧盟以外国家(地区)进境货物植物检疫要求主要分为概述、附录1和附录2三部分,简述如下:

(一)概述

概述中明确法律依据、联络点及其工作职责、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并解释相关重要术语:标注V,为禁止进境货物,适用于具有很高植物检疫风险的商品;标注B,为获得许可证方可进境的货物,必须在联络点申请所需的许可证;标注PC,为需要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标注AD,为植检证书需特定附加声明;标注L,为包装和垫料需满足ISPM15相关要求;标注Q,为入境瑞士后立即隔离。

根据瑞士《植物健康条例》第37条,用于科研、育种、繁殖或诊断服务等用途的货物,如不符合进境植物检疫要求也可被允许进境,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二)附录1

附录1,规定了活植物、种子、水果和蔬菜、木材和木制品等12类产品入境检疫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1、活植物(鳞茎、球茎、块茎和根茎除外)

一是冷杉属、槭属、柑橘属、葡萄属等56个属的活植物,禁止进境;

二是石竹科、菊科、十字花科、豆科和蔷薇科用于种植的多年生草本植物,进境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三是其他所有有生命的活植物、户外种植的有根植物、带有土壤或生长介质的植物等,进境均需提供带有特定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

2、鳞茎、球茎、块茎和根茎

一是对马铃薯以外的茄属植物、马铃薯种薯以及来自茄属的某些匍匐茎类或块茎类或其杂交种,禁止进境;

二是对于其他种植用鳞茎、球茎、块茎和根茎,进境时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3、切花和不适合种植的树枝(包括圣诞树)

一是冷杉属、云杉属、雪松属、扁柏属、落叶松属、铁杉属、柑橘属、金橘属、葡萄属等16个属的切花和树枝,禁止进境;

二是其他种类的切花和树枝,进境时需提供带有特定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

4、种子

一是茄属匍匐茎和块茎、马铃薯、葡萄属的种子,禁止进境;

二是其他用于种植的种子,进境均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其中辣椒、松属、花旗松、番茄和玉米的种子进境时,需要提供带有特定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

5、水果和蔬菜

一是柠檬、甜橙、苦瓜属、茄属水果和蔬菜,禁止进境;

二是其他种类水果和蔬菜进境时,均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6、贮藏食品

仅允许原产于阿富汗、印度、伊拉克、伊朗、墨西哥、尼泊尔、巴基斯坦、南非、美国的非种用小麦属、黑麦属和黑小麦属贮藏食品进口,进境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7、土壤和生长介质

与植物相连或与植物结合并旨在维持植物活力的生长介质,进境需要提供带有特定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其他类型的土壤和生长介质均禁止进境。

8、昆虫、螨虫和线虫

对植物特别危险的所有发育阶段的昆虫、螨虫和线虫,均禁止进境。

9、植物病原细菌、真菌和病毒等

对植物特别危险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其他病原微生物,均禁止进境。

10、树皮

一是栗属植物树皮,禁止进境;

二是糖槭、梣属、胡桃属、樗叶胡桃、胡桃楸、松目、杨属、枫杨属、栎属(欧洲栓皮栎除外)、黑榆的树皮允许进境,但进境时需要随附植物检疫证书。

11、木材和木制品

一是木质包装材料、垫料、衬料等,入境时需要满足ISPM15的要求;

二是原木、木材、木制品、木材废料等,入境时均需提供带有特定附加声明的植物检疫证书,其中枫杨属进境时需要事先取得许可证。

12、农、林业用机械和车辆

用于农、林业的机械和车辆,进境时均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具体进境检疫要求见下表:

(三)附录2

附录2,规定了上述货物进境时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的要求。需要许可证和/或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在瑞士进境时,必须接受瑞士联邦植物检验局(EPSD)检查,相应货物抵达瑞士前一天必须通过在线应用程序“Trade Control and ExpertSystem”(TRACES)向该局申报。

海关提醒您:

向瑞士出口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我国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瑞士植物检疫法规修订情况,了解与本企业出口产品相关的植物检疫措施,按要求办理相应植物检疫证书,避免贸易受到影响。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合肥海关

原标题:技贸破冰与筑篱丨瑞士修订自欧盟以外国家(地区)进境货物的植物检疫要求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