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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口商品因原产地标识屡被退货

近日,我国某文具制造企业生产出口到德国的一批指尖陀螺因外包装标识不清,整批被国外客户退运进行返工整理。

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退货原因为当地海关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无“MADE IN CHINA”标识,难以辨别产品原产国,进口商无法清关,影响正常的销售使用,于是全数退运,给贸易双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国外海关对货物包装上原产地标识的查验逐渐严格,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已制定相当细致的规定,以纺织品为例,欧盟于2012年5月8日实施的(EU)NO.1007/2011法规规定,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正确标注原产国,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

美国《费品安全法案》也规定,所有出口到美国的消费品都需要有溯源标签,除了标注“MADE IN CHINA”,还需要标注具体的产地和批号。自2016年8月起,美国对没有标识原产地标签的产品实行退回、扣押等多种措施。欧盟、中东、南美、韩国等也都有类似的要求,而且有些国家还要求货物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要有表明产地的标识。

原产地标识是印刷或者粘贴在货物包装上表示货物原产地的标识,目的是方便消费者辨明产品原产地,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产品标签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原产地标识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之前余姚某企业出口沙特阿拉伯的货物上因为加贴的原产国标识采用了纸胶贴的方式,不符合该国“需通过铭刻或不可清除的印刷方式标明”要求被退运,国内其它口岸也发生过因为原产地标识标记未标或标识错误而导致退运或罚款的事件,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一是应了解进口国原产地标识相关法规。准确掌握原产地标识要求,同时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及时获取相关原产地标识法规信息;

二是加强相关产品原产地标识的符合性审查。企业外贸部门在签定订单前应与国外客户充分沟通,明确产品原产地属性,在法规框架内确定产品的原产地,出口时除办理原产地证书,还要在货物的包装或者唛头上标明“MADE IN CHINA”,以减少被退运的风险;

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保证产品标签、标识信息准确无误,加施牢固,并加强最终产品原产地等信息的验证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原产地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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