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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通过

世贸组织官网消息,2月25日,代表123个世贸组织成员的部长们发表了《联合部长宣言》,标志着《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IFD)的最终确定,并向公众公布。部长们还发表了一份意见书,要求于2月26日至29日在阿布扎比举行的第13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MC13)将IFD协议纳入《马拉喀什建立世贸组织协定》附件4。与会代表占世贸组织成员的四分之三,其中包括近90个发展中经济体和26个最不发达经济体。

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强调了这一成就的重要性,并表示,该协定承诺帮助其签署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以推动增长,提高生产率,创造就业机会,并融入全球供应链。她还强调,IFD协定“将有助于使全球经济更具弹性和包容性”。

作为此次成功谈判的共同协调人,智利贸易部副部长Claudia Sanhueza和韩国贸易部长Inkyo Cheong强调,IFD协定表明,世贸组织可以通过促进投资流动来实现全球贸易和发展,并应对当前的经济挑战,因为投资流动是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Sanhueza指出,IFD协定一旦实施,预计将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显著的经济增长和福利,并将其利益扩大到非参与者。

与会成员在发言中强调,纳入世贸组织的IFD协定将为投资便利化创造明确和一致的全球基准,减少监管的不确定性,并使投资者更容易进行投资。协定将把这些国家的国内改革置于共同的国际承诺上,从而向投资者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东道国致力于改革其投资环境。该协定明确排除了市场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与会者建议将《协定》列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4。虽然IFD协定是一项诸边协定(仅对接受该协定的成员具有约束力),但它对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是开放的。与会者强调,将协定纳入世贸组织对于该协定发挥其效益至关重要,特别是对最需要更可持续投资流动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IFD协定也将成为国际支持国家和区域投资便利化努力的关键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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