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和3日,WTO举行莫桑比克第四次贸易政策审议,审议的依据是WTO秘书处报告和莫桑比克政府的报告。
报告显示,莫桑比克是一个人口不断增长的最不发达国家,凭借其与国际市场的良好交通联系以及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莫桑比克经济稳步增长的潜力巨大。然而,莫桑比克极易遭受与天气有关的灾害,这些灾害往往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莫桑比克的竞争力还受到基础设施瓶颈、规模庞大的非正式部门和欠发达的金融体系的影响,尽管最近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制约因素。
在审议期间(2017-2023年),莫桑比克经济经受住了一系列冲击,总体保持扩张态势,但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2020年经济萎缩。莫桑比克北部脆弱的安全局势、一系列自然灾害、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以及捐助方预算支持的不确定性也限制了莫桑比克的经济表现。因此,莫桑比克在提高生活水平方面进展不大,在人类发展指标方面取得的成果参差不齐。
尽管审议期间经历了一系列不利的冲击,莫桑比克仍保持了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改革的势头。当局启动了行政权力下放进程,并通过了由广泛改革措施组成的经济加速一揽子计划(PAE)。除了实施各种旨在改善税收和管理的措施外,当局还改用利率作为主要的货币政策信号工具,更新了外汇和投资法律框架,并减少了莫桑比克银行(BM)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活动。尽管如此,莫桑比克居民的商品和服务出口收入以及海外投资仍然需要外汇返还和部分(30%)上缴。
2017-2023年间,莫桑比克依旧严重依赖进口粮食、农业投入和精炼石油产品,而其出口篮子则以煤炭、铝和天然气为主。在此期间,莫桑比克仍然是服务业的净进口国。双向贸易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2.8%-137.7%,部分原因是莫桑比克是通往国际市场的地区门户。莫桑比克还继续吸引大量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这些投资主要由大型采掘业项目(天然气、煤炭和矿产)驱动。
莫桑比克继续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该体制应具有可预测性和透明度,并有助于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莫桑比克坚持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以及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政策空间的原则。恢复一个正常运作的上诉机构并在粮食安全方面取得具体成果,对莫桑比克尤为重要。遵守WTO的通报义务仍然是莫桑比克当局面临的一项挑战,他们欢迎在这一领域提供更多的技术援助。
2017-2023年间,莫桑比克开始实施欧盟-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以及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和英国共同谈判达成的单独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此外,莫桑比克还批准了《建立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并计划于2024年向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秘书处交存其关税提案,以供技术核查、审议和通过。
莫桑比克于2023年通过了新的《私人投资法》,使投资项目审批合理化,并加强了各种规定,包括关于产权、征用、投资者义务和争端解决的规定。莫桑比克自1993年开始实行工业自由区(IFZ)制度,2007年开始实行经济特区(SEZ)制度。截至2024年2月,莫桑比克共有7个经济特区、4个工业自由区和20家作为工业自由区运营的公司。当局表示,莫桑比克在2017-2023年间没有缔结任何双边投资条约(BIT)。
在审议期间,莫桑比克修订了关税和清关立法,并继续发展外贸电子单一窗口(JUE)。莫桑比克当局还取消了强制使用报关行的规定,并停止了装运前检验,尽管没有正式废除装运前检验的法律依据。虽然莫桑比克在进口、出口和过境手续方面取得了重大改进,但进一步的贸易便利化工作可侧重于提高透明度,并使所有与贸易有关的登记、许可和授权程序均通过电子方式执行。
莫桑比克2023年适用的最惠国关税完全是从价税。农业部门继续受到进口竞争的最有力保护。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为13.9%,比非农业产品的平均关税高出4.2个百分点。此外,莫桑比克还对某些农产品(包括原糖和精制糖棉、油籽和木材)的进口和出口征收特定产品附加税(通常与参考价格挂钩)、实施管制和限制。2017-2023年间,原糖和精制糖的附加费率波动较大,并多次超过莫桑比克对其他关税和费用的约束水平(100%)。此外,莫桑比克还对进口水泥、铁板或钢板以及某些类型的电线征收附加税。除增值税外,各种进口商品还需缴纳消费税,一般按5%至75%的从价税率征收。一些消费税免税政策也依然有效。
自2009年以来,莫桑比克一直维持鸡肉进口配额机制。当局表示,在审议期间,配额填补率在50%至85%之间。国家食糖分销商(DNA)继续拥有食糖的独家出口权。
在审议期间,莫桑比克建立了国家质量体系(SINAQ),包括标准化、计量、合格评估、认证、技术规范、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以及环境质量评估。当局还通过了新的《标准化和合格评定条例》,其中规定的进口商品(1370个8位数税目)的强制性合格评定于2023年11月外包给一家私营公司。
莫桑比克竞争监管局于2021年8月开始运作,其职责包括调查和制裁违反《竞争法》的行为,以及对经济集中进行事前控制。中央和地方当局提供的公共援助或任何税收优惠待遇仍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
农业(包括农作物生产、畜牧业、林业和渔业)仍然是莫桑比克经济的支柱,为大约80%的莫桑比克人提供生计。据估计,农作物生产占该部门产出的大部分。从事自给农作和手工捕鱼的小农户仍占主导地位,但也有大型商业生产商,主要生产蔗糖、烟草、棉花、腰果和木材。
莫桑比克尚未向WTO提交任何关于国内农业支持的通报。据报告,农业部门获得的公共资金相对有限。在审议期间,公共资助的支持措施包括提供推广服务、向农民提供种子和化肥,以及建立提供机械化服务的服务中心。当局还继续通过税收优惠、管制价格和营销干预等组合措施,促进关键农业价值链的发展。
莫桑比克拥有丰富多样的资源,包括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煤炭储藏、东非最大的天然气储量以及被认为对全球向清洁能源过渡至关重要的各种矿产。在审议期间,采掘业除了占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的大部分,还是出口收入的重要来源。莫桑比克参与了《采掘业透明度倡议》(EITI),并一直在推动其法律框架与EITI标准保持一致。莫桑比克当局正在建立一个主权财富基金,以管理预期从碳氢化合物生产中获得的巨额收入。总体而言,莫桑比克的大型采掘业务为私人所有,国家实体在许多业务中持有不同的股权或生产分成权益。
生物燃料在莫桑比克的能源组合中仍占主导地位,占能源总供应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莫桑比克的能源生产潜力尚待开发,是煤炭、天然气和电力的净出口国。相比之下,莫桑比克仍然完全依赖精炼石油产品的进口。在审议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孟加拉银行为莫桑比克的燃料进口提供美元流动资金,这种做法导致莫桑比克坚尼-美元汇率事实上固定不变。该部门最近的显著发展包括为电力及下游天然气和石油市场设立了监管机构,以及引入了分配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招标制度。
莫桑比克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非银行部门仍不发达。资本市场仍处于萌芽阶段,国债是主要的交易证券。在审议期间,银行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没有改变。对外国所有权没有法定限制,对所有受监管实体统一适用相应的许可和审慎要求。
莫桑比克有三条运输走廊,对国内货物运输和邻国的国际贸易至关重要。在审议期间,莫桑比克设立了海运和内陆水运监管机构以及铁路系统和港口监管机构。此外,莫桑比克还试行了旨在吸引海上运输投资的特别登记制度。此外,当局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方面采取了更加自由开放的谈判宗旨和立场。
参考资料:WTO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