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欧美汽车零部件争端得到暂时缓解 中欧将重新开始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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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0 17:38 文章来源: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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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去年4月1日联合发布的,原定于今年7月1日全面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推至2008年7月1日实施,这将比原定实施时间推迟两年。此次《办法》的延期,也意味着中国与欧美的汽车零部件争端将得到暂时缓解。
欧盟驻华代表团传出确切消息,8月底之前中欧将重新开始谈判,主题正是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8月内会重新开始谈判,目前欧盟正与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商讨确定时间,地点应该在北京,具体谈判的级别还没有确定。”欧盟驻华使团新闻官钟娜表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重开的谈判可能会谈2008年7月1日以后实施什么样的标准,已经在2005年制定的零部件政策会不会修改,换言之,在《办法》延迟两年已经确定后,相关部门藉此作出的让步会争取到什么样的主动权以及在这两年中会不会实施其它措施以间接起到《办法》的效果,可能会在谈判中有逐渐明朗。
《办法》实施争端时间表
2005年4月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而《办法》中规定的“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按整车进口征税”则定于2006年7月1日实施。
2006年3月30日,欧盟、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分别致函中国常驻WTO代表团的孙振宇大使,就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措施在WTO提起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2006年4月7日,孙振宇大使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WTO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盟、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的磋商请求。
2006年5月,包括大切诺基、国产凯迪拉克等众多车型在内,宣布由国产重新改为进口,业内猜测,国产豪华车集中由国产改为进口,与《办法》即将全面实施有关。
2006年7月5日,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均在网站挂出公告,宣布将“限制假国产”的标准推至2008年7月1日实施,争端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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