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律师特里•斯图尔特谈多哈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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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01 12:12 文章来源:商务部世贸司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5月26日,在京的美国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特里•斯图尔特律师就WTO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等问题发表了以下观点:
一、美欧之间难以达成“交易”,多哈回合前途堪忧。
斯图尔特律师认为,从GATT时期八个回合谈判特别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历史来看,谈判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美欧这两头“大象”之间能否达成“交易”。在以前各个回合的谈判中,由于美欧之间互有所求并且互有可交换的重大利益,所以比较容易达成“交易”。而从多哈回合目前的形势看,谈判的重点是农业,美国可能作出的让步主要是农业国内支持的大幅削减,欧盟可能作出的让步主要是农产品进口关税的大幅削减,而美欧这种让步的最大受益者并不是彼此本身,而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美欧期间显然缺乏通过彼此让步以达成“交易”的动力。多哈回合成功的几率低于以前的回合。
二、发展中国家成员数量的增多改变了WTO谈判的局
面,但它们还缺乏有效参与谈判的能力。
斯图尔特律师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并参与到多边贸易谈判中,庞大的WTO成员数量增加了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协议的难度。他认为如果谈判的对立双方各有20个左右的成员,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但现在参加多哈谈判的成员多达150个,达成协议的难度就非常大了。
就发展中国家参与谈判的能力而言,他认为,尽管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数量在多哈谈判中已占大多数,但它们还缺乏有效参与谈判的能力。以非洲为例,到目前为止仍然难以找到一个可以在多哈谈判代表非洲国家利益的成员。
三、中国发展速度惊人,应尽快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斯图尔特律师说,中国的发展速度确实非常快,超过了国际社会的预期,由此也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速度,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社会与中国之间在认识上存在者巨大分歧。西方国家普遍认为中国应承担起作为发展中的大国的责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而中国则强调困难的解决有待时日,不可能一蹴而就。他认为,中国应意识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下决心尽快解决由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
整理人:穆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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